宿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宿州市政协六届三次会议第0154号提案的答复
民建代表团:
您好!您提出的《关于提高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,助力我市百万头肉牛行动实施的建议》提案收悉。现答复如下:
一、工作开展情况
宿州市紧紧围绕“调结构、优供给、治污染、保生态”的方针,大力推进现代畜牧业发展和畜禽养殖污染防治,以国家和省级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、畜禽液态粪肥还田利用项目等为抓手,促使畜禽养殖污染由“治”向“用”的转变,以提高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、消减面源污染、提高土地肥力为目标,以种养结合、就近消纳为主线,积极构建种养结合农牧循环的可持续发展方式,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有力支撑。
全市一区四县均实施了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,因地制宜推广“截污建池、收运还田”“农牧结合、制肥还田”“异地集中处理中心”三种主要利用途径,初步形成了布局合理、种养结合、农牧循环的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创新格局。
二、存在问题
1.种养结合紧密度有待提。种养主体分离,仍存在粪肥还田不畅问题。粪肥还田效果不明显,不利于粪肥大面积推广。粪肥还田设施装备建设有待加强。目前,全市规模养殖场粪污收集、处理设施装备已达到100%配套,但粪肥还田的设施装备,如吸粪车、运粪车和撒肥机等购置、肥水还田管网建设等,尚不完备,有待进一步加强。
2.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水平仍需提升。部分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水平需提质增效,规模以下养殖场户粪污处理设施装备未全部配套,粪肥施用的精准性、高效性有待提升。
3.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市场化机制仍需健。种植户使用粪肥提升地力的主动性仍需提高,粪污收集、运输、贮存、处理、粪肥使用等社会化服务组织刚起步,且经营规模小、技术水平低、盈利能力差,对接种养主体的桥梁纽带作用发挥不足。
三、下一步工作打算
结合您的建议,下一步拟从以下几个方面,提高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,助力我市养殖业发展:
1.以地定养,保持区域养殖业和种植业协调发展。以耕地和园地作为畜禽粪污消纳土地,测算畜禽养殖总量(按猪当量折算),确保养殖量不超出耕地和园地的粪污消纳承载力,坚持以地定养的原则,保持区域养殖业和种植业协调发展。
2.以种定养,推动构建整县区种养循环发展新局面。鼓励经无害化处理的畜禽养殖粪污作为有机肥科学还田利用。按照“种养结合、畜地平衡”的原则,统筹考虑农作物种植结构、需肥规律、种植环境养分供给能力等因素,合理规划畜禽养殖布局和产量,有效发挥区域资源优势和畜禽主产区的产能优势,引导畜禽规模养殖场与种植业主衔接,促进养殖业与种植业的有机融合,推动构建整县区种养循环发展的新局面。
3.综合施策,促进养殖业发展与污染防治协同并进。大力推广商品有机肥。鼓励肥水作为肥料科学还田利用,通过支持配套建设肥水还田管网和暂存池、购置肥水运输罐车等方式,解决肥水还田“最后一公里”难题。推动建立畜禽粪污收集、转化、利用网络体系,鼓励在养殖密集区域建立粪污集中处理中心,支持采取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(PPP)模式,调动社会资本积极性,形成畜禽粪污处理全产业链。培育壮大多种类型的粪污处理社会化服务组织,实行专业化生产、市场化运营。鼓励建立受益者付费机制,保障第三方处理企业和社会化服务组织合理收益。加强粪肥还田技术指导,确保科学合理施用粪肥。
感谢对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的关心关注,并请继续支持、监督我们的工作。
办复类别:B类
联系单位:宿州市生态环境局
联系电话:0557-3911037
宿州市生态环境局
2024年7月26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