宿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宿州市政协六届三次会议第0003号提案的答复
孙元凯委员:
您提出的“关于落实禁烧常态化管理”的提案收悉。非常感谢您对环保工作的关心与关注,现答复如下:
关于“自2024年午季开始,将禁烧纳入属地常态化管理,市县人民政府不再派工作组和包保干部入驻村庄值班管理,由所属地的乡镇人民政府和社区、村对禁烧工作进行常态化管理”的建议,2024年5月17日,宿州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印发了《宿州市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方案》,方案明确提出“县区、园区党政主要负责人是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,对辖区内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负总责;分管负责人是直接责任人,对辖区内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具体负责,贯彻属地管理、分级负责、权责一致的责任体系,建立健全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组织机构和工作制度。”自2024年午季开始,市县人民政府已不再派驻人员入住村庄,秸秆禁烧管理由属地乡镇人民政府自行常态化管理。
关于“在各乡镇建立应急消防队伍,随时扑灭麦场火灾和完成日常消防工作”的建议,方案中要求做好应急管控。积极做好夏收、秋收期间天气形势研判,分析持续性晴热、大风等极端天气发展态势,提前做好相关应急预案。进一步建立健全应急处置体系,落实应急处置人员队伍建设,实行24小时值班;备足配齐必要的应急处置设备物资,并做好维护保养,出现火情要第一时间及时到现场处置。
感谢您对生态环境工作的关心与关注,欢迎您今后为生态环境工作提出好的意见建议,为宿州的生态环境发展贡献一份力量。
办复类别:B类
联系单位:宿州市生态环境局
联系电话:0557-3912205
宿州市生态环境局
2024年7月12日